京华时报[微博]讯(记者王伟)由于杨绛强烈反对拍卖钱钟书信札,北京保利于6月2日宣布撤拍三封钱钟书信件。撤拍书信中,有两封的收信人是上海古籍出版社原社长魏同贤。魏同贤昨天发表声明称,这两封信均系伪造。
>>收信人打假内容笔迹露马脚
保利春拍图录收录了这两封信。杨绛在信件开头称魏同贤为同贤先生,并称“日前兴国弟来病房探视钟书,带来你赠我的《朱雯先生纪念集》及大把的台湾香蕉……”魏同贤在声明中表示,他从未接到过杨绛先生给他的任何信函。“她是前辈,怎会突然和我叙起家常?信中讲到《朱雯先生纪念集》一节,更不知从何说起,朱雯先生是我景仰的前辈作家、翻译家,但因专业所限,始终缘欠一面,怎么会去写纪念文字呢?”此外,记者发现,此封信中谈到“日前”有人来病房探视钱钟书,但信件落款日期为1999年12月。众所周知,钱钟书1998年去世。
对于那封钱钟书写的信,魏同贤称,笔迹与钱钟书的大相径庭,“再看内容,则更觉离事实太远。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钱先生《七缀集》初版于1985年12月,再版于1988年2月,增订本出版于1994年8月,钱先生缘何迟至1997年2月方才想起嘱我购书,岂非时间难符?何况我于1994年年初已卸编务,1997年年中正式退休,出版社的具体业务我从不插手,又何来为钱先生代购书籍之事?”
魏同贤在声明中说:“我和我的家人从未同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有过任何联系,更谈不上委托对方拍卖亲友给我的片言只字,所以我同此次事件,了无干涉。”并且向保利发问,两位通信人都还健在,为何不能挤出一点时间问问书信真伪。他还表示,造假者损害了他的名誉权,不排除会采取法律措施。
>>专家说法不做承诺就不担责
针对魏同贤先生发声明称保利拍卖的钱钟书和杨绛给他的信件全系伪造一事,记者随后致电北京保利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保利不对此事做任何回应。
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王凤海[微博]则认为,这种通信双方都健在就出现拍卖信札造假的情况比较少见。根据《拍卖法》,拍卖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品的来源和瑕疵,比如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不说,拍卖人可以根据判断决定接受还是不接受。接受之后,如果拍卖人做出瑕疵不担保声明的,就不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则要承担连带责任。由于保利撤拍这三封信件,没有形成事实,因此法律也不会追究责任。
此外,王凤海还认为,魏同贤先生作为这封假的钱钟书信札中的收信人,名誉权受到损害,因为会有很多人误以为是魏同贤先生委托来拍卖的,或者是他转让给别人的。因此,他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