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宋庄艺术区遭遇到一次“强拆潮流”的冲击,我作为这里生活的艺术家中的一份子,有责任对强拆事件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来维护艺术家的生存环境和文化生态的稳定发展。宋庄艺术区面临的问题也是全国艺术区所面临的现状。去年798周边的艺术区也面临了同样的拆迁问题,看来“强拆”是这个时代在中国所具有的重要现象和特征。
宋庄文化产业化转型与小产权房的合法性的冲突
宋庄早期是自由艺术家自发聚集的艺术村落,具有草根性、边缘性特征,艺术家甚至时常作为不安定分子遭遇有关部门驱赶的危险。04-05年当地政府看到这个艺术家群体的国际影响力开始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这种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从国家角度出发符合中国城市化经济发展进程,把文化产业化,就是把文化与经济结合,也符合全国经济发展作为上层建筑的重心。这时审批的文化产业园区必定要建设相应的文化机构硬件,如:艺术品交易平台、美术馆、画廊、艺术家居住区等这些艺术功能性的硬件,国家也批款做过扶持,先后北京以及国家领导刘琪、王岐山、郭金龙同志都来视察过。
这些艺术公共项目是否是非法小产权房,这是问题关键之处:我个人认为作为国家审批的文化产业园区内规划的建筑以推动文化产业功能性的建筑,不能简单视为小产权房的拆迁范畴,小产权房多是以地方政府村、镇审批的用于商品买卖的非文化功能的房子,在国家政府审批的文化产业园区的以文化艺术生态发展为基础的建筑应该不属于这一类,国家文化产业园区应该会有特殊的扶持政策,保护园区艺术家的生存空间及文化生态建设。当然也有的人以艺术的名义做商品买卖的小产权房,艺术家还是不支持建设,这样会挤压和削弱艺术区的空间规划和建设,哄抬房价,使文化产业与文化脱节,与宋庄的艺术家和艺术没有关系。举例去年发生在糖厂艺术园区的拆迁事件就是拆艺术区欲建小产权商品房的案例。因此需要政府对于建房的功能做出判断,还要看它是否是在国家审批的艺术园区范围。
文化产业园区的文化和经济意义
“宋庄文化产业为当地农民带来了人均五六万元的年收入,为地方政府带来了每年增长数亿元的财政税收,为数万农民工带来了就业机会,为每年毕业的数以万计的艺术青年带来了生存就业、创业的可能,北京市城郊如果有几十个,上百个这样的文化创意园区,北京就是名副其实的文化首都,世界名城!”(转自王笠泽的微信),且不说不说文化产业化对艺术带来的文化价值,但至少文化产业也是平衡物质和精神文明发展的重点,比单一发展纯商品产业要好些。
宋庄重大两次拆迁事件的情况
12月2日晚十点左右,在宋庄艺术东区投资的2000多万的四栋楼房附近聚集了大量警察与保安,将要对这四栋楼实施拆除,艺术家闻讯赶来百余位,进行维权活动,当日未能拆除。第二天12月3日早上8:30开始对艺术东区的这四栋楼进行拆除,艺术家下午聚集几百位,进行了“光天化日”反强拆维权活动。
12月6日晚有关部门欲将小堡主街投资了3个亿的四栋用于艺术展示、交易的艺术机构大楼进行拆除,小堡村党委与村民“占领大楼”,将拆迁队驱赶抗强拆,目前大楼未被拆除。
据说强拆一批小产权房是各级党政机关执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精神。我们反对耕地用于商业性质的小产权房,因为耕地会造成粮食缺失、失去农民利益等系列危机,然而已经拆除的那几栋楼房是艺术产业园区用于文化功能,艺术家维权主要是怕连锁反应,对艺术工作区及艺术机构造成冲击。据宋庄网报道是区镇里有审批手续,这次强拆很多艺术家质疑它的合理性。“【宋庄网】昨日对宋庄东区被拆迁的土地情况说明如下:2011年从大兴庄村取得该项目土地50年使用权,同时土地有偿使用合同交镇政府经管站备案,明确了土地使用用途为文化创意产业。于2011年取得区政府关于该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通政函【2011】145号),其中规划该70亩土地的规划用地指标为建设用地。”
个人的看法和建议
小产权房争议大的地方有几点:a、投资人的商业暴利,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b、购房者冒着危险购房的原因是什么?除了省钱,更多的原因是很多老百姓的收入决定了没有能力消费得起大产权商品房,这时小产权解决了这个群体的民生矛盾问题。
全国小产权房太多,难道都一刀切——拆除,能否采取罚款或流转小产权房的性质,如做公益事业或艺术家廉租房、艺术机构服务平台?全部拆除会造成极大的浪费。
强拆前要弄清房屋小产权的性质、房屋功能,是否有审批;有时是地方两届政府政策不统一,存在上届政府与这届政府政策上不协调的地方;还有的地方看“后台”拆迁,谁后台硬不拆谁,谁打点的好不拆谁,拆迁成了“捏柿子”。
目前的房屋土地改革,能否能借签西方发达国家避开民生矛盾;强拆也要考虑租借者赔偿问题,租借者的装修不赔偿,也会造成很大的物权矛盾,他们也是无辜的受害者;还有违建当时审批监管的部门是否也应该负有监管不利的责任。
另外对宋庄文化产业园区行政审批部门与国土管理部门的审批也可能造成审批与管理不符,是否也是生发冲突或矛盾的地方。
张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