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陶瓷器上以天干与地支相配来标明器物制作年代的款识,主要见于景德镇官、民窑瓷器上。这类款识在清代瓷器款识中所占比例较大,各类器物L均大量使用,从顺治开始直至清朝灭亡,贯穿始终。例如顺治时的“顺治丁酉年”、“庚子年制”、 “戊子春月”、“戊子秋月”、“甲午仲秋”、“乙未年制”、‘戊戌冬月”、“顺治十六年岁在己亥孟春月”等;康熙时的‘康熙乙未仲夏”、“康熙丁未年制”、“大清丙午年制”、“丙午年制”、“康熙辛亥年制”、“康熙辛亥中和堂制”、“康熙壬子中和堂制”、“康熙癸丑中和堂制”、“康熙壬午王钦宣制”、 “康熙壬辰岁振民武记”、“大清癸丑年制”、“大清戊申年制”等;雍正时的“雍正六年戊中岁”、“雍正甲寅沈阳唐英敬制普陀山圆通殿”等;乾隆时的“乾隆乙丑”、“大清乾隆庚寅年莲塘监制”、“大清乾隆丙辰年制潞河继述堂李氏案祠”、“乾隆丙午”、“乾隆戊申岁”、“乾隆甲辰敬制”、“乾隆甲辰俊公赠品”、“乾隆丙寅宝啬斋制”、“乾隆戊寅冬十月立于壁华轩斗记买卖”等;嘉庆时的“嘉庆己末年制”、“嘉庆戊午事敬堂制”、“嘉庆己巳年子恬造”、“嘉庆癸丑行有恒堂制”等;道光时的“道光庚戌行有恒堂制”、“道光乙丑年制”、“道光丁酉年制”、“道光戊戌年制”、“道光丙午年制”、“道光戊申年制”、“道光己酉年制”、“道光庚戌年制”、‘道光丁未文朗珊制”、“道光庚子年定王府制”、“道光乙巳年定王府制”、“道光戊申春行有恒堂制”、“道光丁末春定府行有恒堂制”等;咸丰时的“咸丰辛亥行有恒党制”、“咸丰辛亥仲春退思堂主人制”等;同治时的“同治庚寅耕读山房监制”等;光绪时的“光绪丁未玉海堂制”、“光绪丁未冬”、 “大清光绪壬午年江西景德镇官窑内造”等;宣统时的“宣统己酉春堂制”、“宣统庚戌宜春堂制”等。清代干支纪年款的落款位置不固定,有的落在器底,有的落在器壁,有的落在口沿处。字体有揩有草。款外边栏或有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