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景德镇窑瓷器上的陶人款,主要见于青白瓷盒上。景德镇有很多私家制作青白瓷盒的作坊,从国内外已发现的实物资料看,这时出产的青白瓷盒,有很大一部分在外底印有作坊主的标记,其格式为阳文直书“某家合子记”,“盒”均写作“合”。已发现的有许、段、蔡、吴、汪、蓝、朱、徐、程、张、余、陈、潘等13家。这种瓷盒在日本、朝鲜及东南亚一些国家均有发现,仅朝鲜就出土6种,共70余件。其性质与宋代磁州窑瓷枕所署“张家造”、“赵家造”等款识相似,都是商品竞争的反映。此外,长沙宋墓中出土一件盒子,底印“段家子大”款,有人认为这属于段家大房的作坊。其他器物上的陶人款,见有景德镇湖田窑出土的影青注壶,壶把上戳印“李十哥口小四玄壶”,出土的制瓷工具上刻有“吴六郎政和七年二月初五日吴惠成”。出土的瓷泥照,有的刻划“郑家泥”,有的刻划“丘小六泥”,说明宋代景德镇已有专门从事瓷胎原料加工的作坊与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