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款识均为刻划款,书体有行、楷、草数种,以行书为多,主要见于晚唐至北宋时的白瓷上。五代耀州窑和越窑青瓷上以及辽代赤峰缸瓦窑遗址出土的匣钵上也有刻划的“官”字款,出土的垫柱上有刻划的“新官”款。自1949年以来,在辽宁、河北、北京、湖南、浙江、陕西、河南、内蒙等地的晚唐、五代、北宋、辽代墓葬或遗址中,出土了100余件刻有“官”或“新官”款的白瓷。另外,在埃及的福斯塔特城遗址中发现同类器物,中、外博物馆或私人收藏品中也有若干。比较重要的发现如河北定县两座宋代塔基、浙江临安五代钱宽墓、陕西西安火烧壁唐代遗址、河南巩县宋咸平三年太宗李后陵等。持别是西安火烧壁唐长安城安定坊遗址一次出土33件“官”款白瓷,是出土这类瓷器最集中的一次。“官”或”新官”款白瓷的造型以盘、碗、碟最为多见,另有少量瓶、壶、罐、盏托、笔掭等,绝大部分作品是施釉后入窑前将铭文阴刻于外底,只有少数几件是在露胎的底部直接刻划的。经过窑址探察,目前只在河北曲阳定窑遗址出土过“官”款白瓷的标本、而辽代烧造白瓷的赤峰缸瓦窑遗址虽出土过带“官”、“新官”款的窑具,但未发现带这两种铭文的瓷器标本。因此,较为一致的意见是,“官”、“新官”款白瓷均为定窑产品。此类产品,有人认为出自定窑从唐代上贡至北宋中期接受朝廷订制这段时间。“官”、“新官”款白瓷是定窑白瓷中的精品,特别是盘、碗、碟类器物,以模仿同时代金银器造型为主,多采用花口、起棱、压边等技法,有的还在口、足部镶包金、银扣。《续资治通鉴》卷百十九景 三年八月己酉昭云:“非三品以上官及宗室、戚里之家,毋得金扣器具,用银扣者毋得涂金。”达说明金、银扣瓷器在当时是一种由中上层阶级享用的高档商品。考古资料表明,“官”、“新官”款白瓷往往一同出土,因此,两者并无时代先后的区别。从数量上看,“官”字款者占绝大多数。至于“官”、“新官”款的涵义,由于宋、辽、金时的铜镜上亦见有刻划的“官”字,如“朔州马邑县验记官”、“东平府银事司官”等,且“官”字下都刻划签押文字,因此,瓷器上的“官”、“新官”亦应是“官样”之意,即是一仲押记,表明是官府订烧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