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纪年款 秦、汉陶瓷器尚无单独落纪年款的习惯.但有些铭文中的纪年内容, 同样起到纪年款的作用。较重要的有以下几件。山东邹县邾国故城遗址出土的一件秦代陶量(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 上印有篆书秦诏文,文曰:“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一,歉疑之,皆明壹之。”所印诏文,四字一组竖写,缀连成篇,外有边框。从其书法风格上看,属于秦代小篆,字体方正,笔道圆润,章法和谐,布局合理。这段文字既是研究秦代统一全国度量衡和文字的重要佐证,也是研习秦篆书法可靠的典范。广东省博物馆收藏一件汉新莽时的灰陶狗,腹一侧阴刻篆书“天凤六年何亚”铭,天凤为新莽年号、六年相当于公元19年。1988年湖南湘阴青竹寺汉代窑址堆积层的下层出土了东汉顺帝“汉安二年”(143年)纪年款的陶器残片,款字是刻划上的。另外,考古发掘工作中,常发现一种东汉时的镇墓陶瓶,上有朱书镇墓文,内容是为死者解除灾祸的文告,文字开头多记年、月、日。见有“永寿二年五月”(156年)、“熹平元年”(172年)、“初平四年十二月己卯”(193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