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顺治年间(1644-1661年)陶瓷器上的年款。清初,朝廷仿明制在景德镇设御窑厂烧造宫廷用瓷,但由于当时政局不稳,战争尚在进行,财力、物力都很有限,致使顺治朝御窑厂时烧时停,规模也不大,故所见顺治官窑瓷器上署年款的很少。从几件传世品及景德镇珠山御窑厂遗址出土物看,顺治官窑年款均为青花料楷书,一种为“大清顺治年制”六字双行款,款外围以青花双重圈;另一种为“顺治年制”四字双行款,款外无边栏。字体刚中有柔,略欠工整,有明末遗风。顺治时景德镇民窑年款见有“顺治五年八月”、“顺治十四年”、“顺治十七年”、“顺治十三年十二月吉旦”、“顺治十五年五月拾叁”、“顺治十六年岁在己亥孟春月”、“顺治十八年信士弟子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