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丘城曾多次发现邢窑遗址,而且出土了带款识的器物,这是对千年邢窑在内丘这一史实无疑的定论。种种史迹、遗迹表明,大唐时期,内丘城作为邢瓷烧造中心,已经形成了最早的官办窑先例。
《大唐六典》厥贡中有“邢州瓷器”的记载,说明当时邢州瓷器是作为供品进奉朝廷的。《大唐六典》是唐玄宗开元十年,召起居舍人陆坚修《六典》,由中书令张说﹑萧嵩﹑张九龄等人先后主持,于开元二十六年撰成并注释后,次年经宰相李林甫奏呈皇帝。
而在唐地理总志《元和郡县图志》中发现,没有邢窑瓷器作贡品记载。《元和郡县图志》是赵州人李吉甫修撰,成书于唐宪宗元和年间。有所遗漏是不可能的。他所记载是“开元贡”。而《大唐六典》也是开元年间之贡赋,仅开元有29年,李吉甫不可能不精研《六典》,更不可能贸然舍去。既然去掉了邢州瓷器,一定是有原因的。当时邢窑非常出名,舍因只有一种,那就是邢瓷不再作为贡品进奉朝廷了,有了官办窑场来专门烧制用器,官窑瓷器自然不是贡品了。这从《大唐六典》和《元和郡县志》都涉及到了河南府瓷器不难理解。李肇的《唐国史补》说“内丘白瓷瓯、端溪紫石砚,天下无贵贱通用之”,除了说到邢瓷,还说到端溪砚,端溪砚如此出名,应当是贡品的。可《元和郡县志》也没有,只能说明当时一定有了官办制砚场。
应当说说翰林院。翰林院是在唐玄宗执政后期才设置的。当时,只要有一技之长的技术人员可以直接进入翰林院当官。邢窑官办后,那些制瓷艺人便加入到翰林院的编制队伍,成为了吃皇粮的人。官办邢窑便出现了“翰林”的款识。李吉甫、李肇都是唐宪宗时期入翰林为学士的。他们最能解读“翰林”款识了。李肇是写史的,力求真实, “天下无贵贱通用之”,说明官窑、民窑并举,场面红火,产量宏大。而李吉甫是作志的,力求准确,贵人使用官窑瓷器,平民使用民窑瓷器,邢州瓷器不再是贡品。邢窑和翰林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翰林”款识是官办邢窑的商标图志。
一般只有民窑产品才以贡品形式进奉朝廷。因为邢瓷的发展水平越来越高,器物日臻精美,于是朝廷让那些高水平的民窑蜕变成了官窑。所以便产生了带有款识的瓷器。诸如,“翰林”款,明显标志与翰林院有关。“盈”、“大盈”款是皇家库房标志。“进奉”款不言自明,今已发现唐代有“进奉瓷窑院”的管理机构。“官”字款更是官家的明显标志。现今又发现了“上”、“高”、“大”等字款,从字面上不难理解,这应当是官窑款识的雏形。有意思的是,发现最多的“盈”字款,“盈”字的中间的“又”很少去按原形书画,多是写成了“上”字形和少一横的“丰”字形,这分明是一种有着寄寓意识的行为。
官办邢窑形成的时间大抵在盛唐开元年间,邢窑红火的场面到了中晚唐时期,也曾因为洪水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洪灾过后内丘城变东城墙为西城墙,东迁一城之地,即今县城,内丘礼堂邢窑遗址被圈到了城中。迁城一定也是为了邢窑的发展而迁的,西关丰富的窑群说明了这问题。
种种迹象表明,官办邢窑的中心窑场在内丘城,其兴盛直到唐代灭亡。进入五代混战时期,遭受影响,失去了官窑性质,但并未灭绝。到了宋代还在少量烧制,又进贡皇室。这在《元丰九域志》有“邢州土贡,瓷器一十事”的记载,但数量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