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通讯员 陈有林 洪政)6月5日,浦江县文物监察大队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我县岩头镇三步石村老砖瓦厂挖砖瓦土时,出土一件文物被郑宅镇深一村某村民拿走收藏。”该县文物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与县博物馆工作人员当天赶到当地,联系岩头镇政府了解情况,同时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联系到收藏出土宋代文物的村民。经工作人员耐心宣讲《文物保护法》,该村民主动将收藏在家中的文物交出。
经文物专家初步认定,该文物系“宋代五谷瓶”,上口8.5厘米,底口8.0厘米,高22厘米,上口有四只个扭,并上釉。目前,该“宋代五谷瓶”由浦江县博物馆依法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