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俞立权 吕福安
通讯员 吕钟炜 文/摄
近年来,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炙手可热,“盗墓”成了一个热词。据介绍,盗墓行为起源于春秋时期“礼坏乐崩”的社会变化之后,厚葬之风兴盛之时。几千年后的今天,依然有人为了不义之财,铤而走险。
记者昨日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柯桥警方成功捣毁一个盗墓倒卖文物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经查,该团伙内部又分为4个小团伙,有人盗墓挖宝,有人鉴定估价,有人收购倒卖,形成了一条“产业链”。10月20日,该案移交柯桥区检察院,涉案的24名犯罪嫌疑人均将被提起公诉。
目前,警方共扣押收缴涉案物品419件,其中包括201件文物,主要有汉罐、铜镜、堆塑罐、青花瓷、鸡头壶等,其中不乏二级、三级等珍贵文物,历史最久的可以追溯至汉朝。一次案件缴获这么多数量的文物,在柯桥区尚属首次。
“拜师”学盗墓
油漆工成了圈子里的“名人”
柯桥警方是在今年4月发现线索的。当时,嵊州警方在审查几起盗墓案件时,发现柯桥区也有多人牵涉其中。根据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柯桥警方对杨某、沈某、陈某、胡某等可疑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今年45岁的杨某是兰亭镇人,原先是个油漆工,六七年前腰部受伤后一直赋闲在家。之后,他结识了沈某等几个玩古玩的朋友。在他看来是破罐破瓦的东西,在沈某眼里却是价值连城。杨某看到了“商机”,开始约人一起上山盗墓。
起初由于经验不足,杨某不是找不到墓,就是挖了半天一无所获。“好学”的杨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胡某等不少圈子里的“老师傅”学“手艺”,渐渐掌握技巧的他终于挖到了一些酒杯、瓦罐。
杨某很“勤快”,只要天气好,他每天都去山上转转。几年来,他走遍了越城区、柯桥区的大小山头。柯桥平水镇剑灶村上灶村一带、湖塘街道古城村岭下水库一带,越城区鉴湖镇坡塘一带是他活动的主要区域。
时间久了,杨某挖到了不少“宝贝”,他在圈子里的名气也越来越大,陈某等一些倒卖文物赚差价的“生意人”常常上门要货。一般的“货”通常只在圈子里流通转手,碰到有价值的,他们也会到杭州等地寻找有实力的买家。
经过3个多月的前期侦查和严密部署,7月22日凌晨,柯桥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抽调100多名警力展开统一收网行动。以杨某为首的盗墓犯罪团伙被警方一举捣毁。
听传说,看风水
盗墓者找墓有“讲究”
近日,民警带着杨某等人去指认现场。在鉴湖镇坡塘一座人迹罕至的小山上,面积不大的山脊布满了10多处坑洞,每个坑洞有两三米深,六七十厘米见方,刚好可以钻下去一个人。这些都是盗墓留下的。
之所以来这里盗墓,杨某说,是因为听老人传说这里有一片古陵墓区,老早时候的很多大官大户死后都葬在这里。他们来试挖过几次,确实挖到过东西。7月初,他还伙同同村的应某和张某在这座山上挖得酒杯、花瓶、瓦罐等4件古物,卖了1.65万元。
盗墓往往是流窜作案,一个墓穴挖完了,就会转战下一个墓穴。为了准确找到墓穴,杨某等人还想到了看风水。为此,他学了不少。
盗墓并不是每次都有收获,当确定某地可能有墓穴时,杨某会先进行试探性挖掘,利用洛阳铲等工具探土探木,只有挖到木砖木炭,确认地下确实有墓穴时,他才会进一步开挖。他们常常是白天探,晚上挖,但是在一些没人去的小山上,他们也会直接在白天盗挖。
除了盗墓,杨某喜欢逛古玩市场,及时了解“行情”。平时,“客户”也会给他提供信息。有的“客户”入手了新“宝贝”,就会告诉他,是在哪里挖到的,让他也去试试。杨某说,这让他省了不少事。
办公室内暗藏陈列馆
警方一次查获50余件文物
以杨某为首的盗墓犯罪团伙,其实是一张交织着盗墓和倒卖文物的利益网络。杨某等人盗墓挖得的“宝贝”,主要出手卖给圈子里的人,徐某和俞某是他们最大的“客户”。
45岁的徐某经营着一家门窗外贸公司,公司原先有300多万的年利润,但是这两年,生意变得不景气。在朋友的怂恿下,他渐渐把心思转移到倒卖文物上。
为了藏匿文物,徐某专门建了一个陈列馆,陈列馆暗藏在他的办公室内。打开大门时,前去收缴文物的民警都惊呆了。这个30多平方米的陈列馆内,有一排定制的柜子,50余件文物错落有致地摆放在柜子上。
徐某说,这些文物是这两年陆陆续续收来的,他原计划等价格涨了再出手给别的买家,赚取差价从中获利。没想到,东西还没卖,自己却被警察抓了。
俞某是另一个大买家,从他家中,民警缴获了98件文物。经查,2008年,俞某曾因倒卖国家二级文物被判刑。然而在利益的诱惑下,出狱后的俞某不知悔改,又倒卖起文物,而且变本加厉。
除了徐某和俞某,在这张利益网络里,还有一个重要的角色,他就是在博物馆工作的陈某。杨某挖到的“宝贝”都会拿来让他看一看,鉴定一下“宝贝”的成色、年代、价值。不过看到好的“宝贝”,他也会直接入手。
收藏文物
必须通过合法渠道
审讯时,有犯罪嫌疑人狡辩,他虽然盗墓了,但是并没有挖盗过东西,想要逃脱罪责。“被盗的墓穴本身也是文物,盗墓者盗走文物的同时却毁坏了古墓。”民警介绍,盗掘文物是犯罪行为,只要实施了盗掘的行为,不管有没有挖到文物,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还有有几个自称是收藏爱好者的犯罪嫌疑人说,他们收购文物纯粹是为了个人欣赏,并不想从中牟利。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境内无论是山上、田地、湖泊等出土的文物都属于国家,因此私下交易收购这些文物也属于违法行为。
据规定,国有文物、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和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文物是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公民想要购买文物进行收藏,只能通过购买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或购买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等资质单位依法拍卖出售的文物等合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