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 莫然
“永光”钱和“景和”钱均为南朝宋前废帝刘子业永光元年(465)所铸,钱径均大多在18毫米左右,重约1.2克。两种钱虽型小轻薄,重不过两铢,但因其铸造较为精美,尤其是永光钱文,采用小篆变体薤叶篆,笔势纤细飘舞,精妙无比。
刘子业是宋孝武帝刘骏的长子,16岁登基,是个“本无人君之相”的皇帝,在位不到一年,曾改元两次,铸过“两铢、永光、景和”三种重不过两铢的小钱,这与当时的经济政策有关。
自孝武帝刘骏采纳尚书右丞徐爰“以铜赎刑”的建议后,政府开始鼓铸名为四铢实为两铢的减重钱,一时民间盗铸蜂起,钱越铸越小,就此引起一场关于铸币权的争论。镇北大将军沈庆之认为“且禁铸则铜转为器,开铸则器化为财”;提出开置钱署,平其准式,有控制地放民铸钱。吏部尚书颜竣则反对这种做法,认为放铸会使“民奸巧大兴,天下之货,将靡碎至尽。空立严禁,而利深难绝,不过一二年间,其弊不可复救”。就是这两个对铸币权放、禁有争议的重臣,最后都不得善终。
《宋书·前废帝纪》载:永光元年春二月“庚寅,铸二铢钱,三月甲辰罢”。又“秋八月癸酉,改元景和,九月戊午,开百姓铸钱”。是时,采纳沈庆之建议,允许百姓按官府规定,遵照颁布标准,由百姓自供铜料,在钱署内鼓铸;然后由官府检验是否合格,按万钱收税三千。这种官督民铸的方式原本用意不错,但引起民间私铸恶钱泛滥成灾,遂有耒子、荇叶、鹅眼等称谓。《宋书·颜竣传》:“景和元年,沈庆之启通私铸,是钱货乱败,一千钱长不盈三寸,大小称此,谓之鹅眼钱。劣于此者,谓之环钱。入水不沉,随手破碎,市井不复料数,十万钱不盈一掬,斗米一万,商货不行。”
从史料可知,前废帝刘子业改元永光后所铸的二铢钱,即指所见“两铢”实物,而非永光年号钱。永光钱应是三月甲辰罢二铢后,至秋八月癸酉再次改元景和时所铸,时间不过五个月左右。景和年号钱也只是铸行了三个月,因为前废帝刘子业十一月底被杀,所铸旋而废止,故景和钱比永光钱还要少。由于这两种小钱铸期短暂,存世甚少,历史意义重大,现已被列为古泉五十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