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纪念金币熔炼成戒指 六人盗窃销赃团伙获刑
本报讯 (通讯员欣慰 记者顾一琼)将窃得的奥运纪念金币熔成金戒指向人炫耀。日前,宝山区法院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6名盗窃、销赃团伙成员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拘役5个月。
年初,被告人王某、黄某、高某携带撬锁专用作案工具,驾车至宝山区罗店镇南东路一家公司,潜入该公司,窃走国宝熊猫邮票一套、龙钞大全一套、奥运纪念币一套、各类高档酒多瓶、中华烟49条,及世博纯金纪念邮票一套、各种纪念币6枚,还带走一只保险箱,该保险箱内有现金13000元、金币一枚、名牌机械表二块、老版人民币400多张、粮票30张。
当晚,三人将赃物直接运至安徽同乡李某某、李某在本市的暂住处藏匿。李某某、李某明知上述物品系赃物,仍帮助窝藏。事后,高某、李某还将涉案纪念金币熔炼成二枚金戒指戴在手上炫耀。
几天后,王某等人经电话联系后,驾车将上述中华烟运至被告人刘某经营的杂货店内,以17000余元的价格销赃给刘某。而刘某在明知该批香烟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予以收购并转售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