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币总公司委托某艺术设计公司设计一套纪念币图稿,却被第三人周先生主张著作权并索赔,近日,中国金币总公司将某艺术设计公司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追偿。
中国金币总公司在起诉书中称:2009年3月,中国金币总公司委托某艺术设计公司不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或知识产权设计一组金银纪念币图稿。谁料纪念币发行后,案外人周先生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起诉了中国金币总公司,经审理及判决,中国金币总公司向周先生支付了赔偿款项,现向某艺术设计公司追偿。
中国金币总公司认为,某艺术设计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自行创作纪念币图稿,而是提供了侵犯第三人著作权的图稿,导致中国金币总公司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而遭受巨大经济损失,故请求法院判令某艺术设计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73319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