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某银行发来的短信,为回馈老客户,可到某处免费领取具有收藏潜力的纪念银币一枚。我去领取银币时,发现该处是一家小公司,领取银币后,工作人员又向我推销一套纪念典藏版银币,我当时觉得可能有增值价值就买下了。后经专业机构检测,免费领取的银币不是银的,而我购买的银币是纯银的,但高于市场价一倍。我向这家银行询问得知,他们从未搞过这种活动,请问:这家公司假借银行名义,以免费赠送假银币的手段,吸引客户购买高价的真银币,是否违法? 读者 刘建国
融耀律师事务所律师沈雁群解答,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国家工商总局于今年3月15日起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6条规定的,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您可向消协进行投诉,还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依照新修订的《消保法》第56条规定,这家公司作出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您还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对这家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即没收这家公司的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本报记者 庞津昆
(原标题:商家虚假宣传应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