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国在姜氏公室时代的货币制度,现在还无法确知,大约“布”、“刀”、“圜钱”都在民间流通过,与三晋的情形不会有很大的差异。春秋末期,大夫田氏专权,大力推行刀货,为其谋国篡位的手段之一,刀币开始在市场中占据主力地位。到周安王23年(公元前379年),田氏灭姜氏而建立了齐国,其刀币就逐渐成为齐国的法定货币。
齐刀中的“齐之法化”俗称“四字刀”,宽2.8厘米,长约17厘米,面文瘦劲有力,朴拙秀雅。背文接近刀首部有“≡”,下标“|”、“†”,再往下还有日、上、夻、甘、化及数字等。正面的文字解释也有争论,有的学者认为“齐”字为国号,“夻”字被解释为“法”,新的解释为“圜”。也有好多人认为应该解释为“太公”二字。称作“圜”的人说齐国的始祖姜太公做过圜法,所以应该读“圜”,称作“太公”的人说应该是纪念姜太公的,却不知道这种钱是田氏所造。当时,田常、田盘等霸据齐城,诛戮姜氏宗室,杀害有势力的官员,凶狠无比。同时发行新钱,控制市场、聚敛财富,所以称这种钱为“法化”,正如魏国称其钱为上金是一样的,所以它有可能解释为“圜”,却不能解释为“太公”。关于背文中的“三”,有人认为三是与下面的十字配合起来,读作“三十”,是纪值。其实,这是当时钱币的符号,“空首布”、“尖足布”都有这个符号。而这个“十”字确实是纪值的。齐国原先行用“布币”与“圜钱”,田氏作刀币,以一抵十,平衡食粮,控制物价,是一种通货膨胀的办法,与刘禅铸“直百五铢”是同一手法。“法”字则是属于吉语一类,其意思为平,为值,可与釿通意。另外的字,或纪值,或纪地。齐刀身部粗壮,柄部细弱,俗称断缘。起铸造工艺与铜的质量都非常精良,是用石范铸造的,故而十分规整。这种钱没有见到减重现象,可见发行是成功的,这为田氏奠定了谋国篡位的基础。
“齐造邦长法化”俗称“六字刀”,是田氏列为诸侯时的开国纪念币。周安王十六年(公元前386年)田和承梁惠王求魏侯代请于周,周王立田和为齐侯,正式建立齐国,乃铸造“邦刀”纪盛。所以其文字定为“齐造邦长法化”,背文多一字,通长18.2-18.5厘米,宽28-29厘米。其中第“一字”解释为“齐”,第二字解释为“徒”或“途”,“齐之法化”现代解释为“造”,第四个字过去解释为 “就”, 现代解释 为“长”;背文除纪值的十字与纪范的数字与前品相同外,又出现一些文字,如司、工、日等,这可能是新建铸造厂的代字。这种刀的范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不断缘的,一种是断缘修补的。因此有人认为造“邦刀”应该铸过两次,第一次在安王十六年,当时被列为诸侯时,因为出于仓促,便把旧范精加修整,用来灌铸,所以有断缘的痕迹;第二次是在26年,从新雕刻钱范,大量铸造。这种刀币都出自石范,精美绝伦,一向被认为是刀币中的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