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听说过有人为藏自己多年的积蓄,结果把第四套人民币藏得发了霉的新闻,其实硬币也是很“脆弱”的,1963年时,某个制币厂由于包装不小心,就曾让硬币发了霉。
1963年,中央人民银行向各省市下发了《关于组织投放二分硬币和防止硬币氧化霉变的指示》。《指示》中称,某制币厂1962年6月份以后生产的二分硬币(每箱包装为800元)有霉变、氧化、腐蚀现象,主要原因是包装不符合规格要求。
当时那批产品分散在5个重点库,华东、中南、西南的14个省市,以及吉林、陕西、内蒙的部分地区。为了避免国家财产受到损失和影响人民币的信誉,除了责成该厂对产品包装进行检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改进外,并作出了相应规定。
《指示》中要求,出现问题的行处要迅速对库存二分硬币进行一次检查,如果有霉变氧化现象,应采取措施防止;对已经氧化的硬币,按照已经下发的规定办理。今后在调出时应先调出每箱800元包装的,后调500元包装的,以便使这些产品尽先投入市场。
《指示》还要求,各地发行库房应有通风设置,并应经常检查库房有没有潮湿的现象,对储存的原箱硬币应按字头、箱号排列堆放,四周留下适当的通道,调出款项的时候,要做到先入库的产品先出库,以避免产生在库房内存放时间过久,引起霉变、氧化现象的发生。
各省、市、区分行应结合当前的情况,督促所辖行处组织投放二分硬币。具体要求是:库内有二分硬币,就不要用二分纸币,如果库存不足,可以提出计划上报总行增拨;在一、二分币的使用上应尽量多用二分硬币,少用一分硬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