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 号】:军2
【名 称】:“义务兵贴用”邮票
【类 别】:编年邮票
【发行日期】:1953-08-01
【印刷方式】:胶版
【设 计 者】:杨谷昌
【印 刷 厂】:辽宁省沈阳邮电印刷厂
【齿孔度数】:P12
【规 格】:26mm×31mm,50(5×10)
【每套枚数】:1 枚
【每套面值】:20 分
序号 |
名称 |
面值 |
发行量 |
1 |
“义务兵专用”邮票 |
20 分 |
未知 |
为体现党和国家对义务兵的关怀,促使义务兵安心服役,方便广大义务兵邮寄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邮电部和总参谋部共同研究,决定在沈阳军区管辖的辽宁、吉林、黑龙江东北三省驻军中试用“义务兵专用”邮票。
“义务兵专用”邮票按全军每位义务兵每年50枚的数量印制配发。邮电部分年度将全部“义务兵专用”邮票,按规定封装后一次或分两次送交总参谋部。由总参谋部及总政、总后、各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武警总部等大单位进行分发后,再经邮政系统机要寄发至各地县以上邮电部门转送至当地驻军。“义务兵专用”邮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赠送及投放邮市进行交易活动。
1995年8月1日,正值“八一”建军节之际,邮电部试发行《“义务兵专用”邮票》。
这套《“义务兵专用”邮票》在东北三省驻军中试用后,因出现范围随意扩大难以控制和投放邮市进行交易等问题,于1996年9月1日停止下发,8月1日重新恢复使用免费三角形邮戳。1997年4月15日零时起,“义务兵专用”邮票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