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免保管费的通知
粤钱邮知〔2014〕27号
为预祝本中心第一届全国经纪会员大会圆满召开,更好地促进文化商品交易和流通,本中心决定从2014年10月13日起到2014年12月31日暂免保管费,特此通知。
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钱币邮票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