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订《交易藏品再托管实施细则》相关信息的通知
尊敬的会员:
为维护交易所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构建集藏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互通机制,进一步规范本中心交易藏品再托管业务,本中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拟订了《交易藏品再托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原则上只考虑向该藏品的线上持有人开展再托管业务,现公示3个月以广泛征求会员意见。
在《交易藏品再托管实施细则》正式发布之前本中心将暂停交易藏品再托管业务(已经发布过再托管公告的交易藏品仍按照发布的再托管公告执行)。
附《交易藏品再托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钱币邮票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交易藏品再托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构建我国集藏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互通机制,培育、维护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市场秩序,本着“市场平稳发展”的原则,根据本所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特拟订本细则。
第二条 当挂牌藏品线上5日均价有效超过本中心现货基准价且超出部分达本中心现货基准价的100%时,本中心将进行风险警示,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当挂牌藏品线上5日均价有效超过本中心现货基准价且超出部分达本中心现货基准价的150%时,本中心将发布再托管公告(原则上只面向线上持仓会员),对该挂牌藏品进行再托管,具体的托管流程、鉴定费率、托管费率以托管公告为准。
现货基准价:本中心综合考虑挂牌藏品品相、鉴定、存储、托管费用等各种因素后,将依托市场信息采集员采集每个交易日北、上、广三地现货市场报价,并综合上述现货市场报价之均价乘以1.3作为现货基准价。
第三条 所有挂牌藏品线上价格超过基准价150%本中心将开放公开托管,再托管总量必须不少于线上流通量50%,超过基准价200%时,再托管总量必须不少于线上流通量100%。
第四条 本细则由本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公告之日起实施。如与之前规则或公告有差别之处,以本细则为准。
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钱币邮票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