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中心接到众多交易商会员咨询交易手续费优惠事宜。本中心于2014年10月09日以粤钱邮告〔2014〕245号公告,决定从2014年10月13日起开始执行交易手续费优惠活动。目前并没有调整优惠活动时间的相关安排,本中心继续执行0.2%(千分之二)单向收取卖方交易手续费的优惠活动,恢复标准收费的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钱币邮票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