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会员:
本所近期发现个别机构利用交易所会员身份与客户签订委托代购协议,接受客户委托买卖文化商品并作出收益承诺,该行为系本所严禁的违规行为,违反了本所《文化商品交易会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您注意风险。
本所系政府监管的文化产权交易平台,努力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所有机构及个人均不得以本所名义或以本所会员名义开展以下活动:
1.不得以投资、理财、顾问、咨询等名义向他人进行夸大性、偏向性的引导、误导或欺诈行为;
2.不得接受他人的委托买卖文化商品或代客理财,或向他人约定分享投资收益;
3.不得以交易所名义收购或销售货物;
4.不得对他人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买卖的损失做出承诺;
5.不得以交易所名义与他人签订任何合同、协议、担保及承诺;
若参与以上违规行为可能会给您造成损失,请认真识别、自觉回避,如果您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可向本所反馈,经查证属实,本所将对违规者严肃查处或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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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