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潮流,也引起我国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文化产权交易所是我国文化要素市场的新生经济组织,对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有重要意义,承担社会责任是大势所趋,也是寻求自身健康繁荣发展的途径。本文首先界定了文化产权交易所的社会责任,指出其应该对社会、利益相关者以及文化承担责任;同时分析了文化产权交易所社会责任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发现社会责任已经融入其日常经营管理中,但社会责任实践的常态化没有实现;最后,针对研究中所反映的问题,从政府、社会、文化产权交易所三方面提出强化我国文化产权交易所社会责任建设的建议与思路。
关键词:文化产权交易所;社会责任;文化责任
一、引言
当今国际发展格局中,文化软实力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越来越成为国家之间的竞争焦点。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政府对文化战略地位的认识不断加深,我国文化软实力不断提升。十八大报告再一次强调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表明政府已经把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作为一个长期的目标来执行。我国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综合效益大幅提升,是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的支撑性产业。但文化产业的投融资现状已经严重制约了其自身的发展,寻找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创新的突破口势在必行。推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是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更是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引爆点(顾江,2007)。而文化产权交易所作为文化资产价值量化的重要环节,可以有效实现资本与文化的对接,为文化产业注入金融资本畅通渠道,为文化体制改革提供重要保障。
我国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形成和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2009年的萌芽期、2010年的繁荣期和2011年的整顿期。仅仅三年时间,我国文化产权交易所便经历了萌芽、繁荣、整顿三阶段的剧烈震荡,充分说明我国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发展还处于探索之中。针对我国文化产权交易市场运行的实际情况,国内学者试图总结出其存在的问题。王顺育等(2012)认为,国内文化产权交易市场处于发展初期,其发展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交易制度法规不完善和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笔者认为,监管机制的缺失和滞后,导致文化产权交易所不得不自行探索交易规则和发展路径,不规范行为的产生在所难免。同时,文化产权交易所作为独立的第四方交易平台,其除了有股东、艺术家、发行人、经营商户、消费者(收藏者)等的利益,还有银行、鉴定机构、仓储交收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的利益,如何满足这些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也成为文化产权交易所在探索自身发展时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黎友焕、龚成威(2008)认为,社会责任的履行,符合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者的期望,不仅能满足制度和监管的要求,而且能为自身赢得了长期、可持续的增长。因此,在社会责任运动席卷全球的背景下,社会责任是通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它能够在满足制度和监管的要求的前提下,提高责任竞争力和社会认可度。文化产权交易所担当了社会责任以后,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会达到一种均衡状态,最终走向健康和繁荣。
二、文化产权交易所社会责任内涵
社会责任是20世纪以来凸现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等众多学科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任何有有实力和有能力的社会机构都应当对整个社会践行责任,尤其是市场经济主体,它的每个决定、行为都要考虑其对社会的责任。
(一)企业社会责任内涵
博文(Bowen H R)于1953年在其著作《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中提到,“企业家有义务按照社会所期望的目标和价值,来制定政策、进行决策或采取某些行动”,这是企业家社会责任的最初定义。继博文之后,国外学者从不同视角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广泛研究,研究对象也从个体(企业家)转向组织(企业)。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生产要素全球化、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速,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伴随着跨国公司生产线的转移逐渐扩散到发展中国家。国内学者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时,更注重与国内实际情况相结合。李伟阳、肖红军(2011)将企业社会责任界定为,在特定的制度安排下,企业有效管理自身运营对社会、利益相关方、自然环境的影响,追求在预期存续期内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福利的意愿、行为和绩效。到目前为止,国际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仍未统一,黎友焕、叶祥松(2008)指出,“社会各界包括企业界和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从没有停止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不断出现新思想、新概念、新观点和新热点,研究对象也从企业转到所有社会组织。
(二)文化产权交易所社会责任内涵
ISO26000自2010年出版发行以来,便作为统一社会责任理念和思想的工具在全球得到广泛应用。黎友焕、魏升民(2011)认为,ISO26000的发布使原来只针对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CSR)”转变为针对所有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SR)”。除了企业或经济组织,学校、医院、学术团体、中介机构或是一般意义上的政府机构都应该承担社会责任。文化产权交易所是我国文化要素市场的新生经济组织,承担社会责任也是大势所趋。但是,有关文化产权交易所的研究主要围绕文化产权交易所的意义、功能及其运行实践等方面展开(廖继胜,2014),对文化产权交易所社会责任的研究较少。
文化产权交易所作为经济组织,与一般的企业社会责任有共通之处,对社会、利益相关方应该承担责任。但文化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标的是文化产品和文化产权,因此文化产权交易所社会责任又有其特殊内容,即文化责任。
笔者认为,文化产权交易所社会责任就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发展时期,文化产权交易所对社会、利益相关者以及文化应该承担的经济、法规、安全、文化以及其他相关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