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建国钞》等三个品种的托管日及交易日的公告
粤钱邮告〔2014〕036号
为平稳过渡市场,保护交易双方的权益,经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钱币邮票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专家委员会、藏品挂牌审核小组研究决定,明确建国钞(散)、单龙钞、建国钞(百连)三个品种的托管日期定为6月30日、7月1日、和7月30日、7月31日。且相应批次的藏品交易日为办妥托管手续后的第5个工作日(即该批次藏品的最后托管之日起的第5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钱币邮票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