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国钞》等三个品种延长托管期的公告
粤钱邮告〔2014〕035号
为促进藏品流通、活跃市场,经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钱币邮票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专家委员会、藏品挂牌审核小组研究决定,将建国钞(散)、单龙钞、建国钞(百连)三个品种的托管期延长两个月到2014年7月31日为止。
特此公告。
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钱币邮票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