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中国粮油料票上通常标有供应数量,即习惯上称的面额。在绝大部分的粮票上都会以重量表示,所用单位有分、钱、市钱、两、市两、斤、市斤、克、千克、公斤等。
2.票证上并无任何面额或数字表示供应数量,但却是按定量供应的,约定俗成,或供应数量是随时更改与变化的,可以不印制在票面上。
3.票面上虽然没有印制面额或数字,但在面额栏留有空白,用于在发放票证时手工填写之用。
4.票面上印有是按人数或定量发放的内容。如“壹份”“壹人份”“定量人口油票”或“壹人定量”等。
5.票面上印制有“壹天”“壹餐”“壹顿”等供应数量。
6.以年龄作为供应定量。
7.隐藏面额,大部分主粮票中所配搭的油类供应,都是沒有印上品种及数量。
8.配搭供应品种,如部分工种粮票中,同时供应食油,并印制在票面上。
9.为印制与使用方便,故在整版票面上同时印制有不同的面额,分月份或分次使用。
10.票面上印制有大写面额,同时在四个角或背面印制有相同意义的小写面额或叫副面额,也有的以颜色加以提醒。
11.很多市、县为了节省成本,将回收票加盖新的供应品种或数量后继续使用,变成一票有两个或三个面额,这样的票只能按照最后加盖的品种或面额使用,之前加盖或原印的面额都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