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邮币市场运营情况,邮币交易平台决定对目前试行的邮币停牌规定进行调整,当下列任一条件满足时,邮币交易平台即启动停牌程序:
1、自首次挂牌交易之日起满20个交易日的已交易品类邮币线上出现连续3个交易日交易结束后价格单向涨停或跌停的情形,则邮币交易平台发布停牌公告,该邮币于下一个交易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暂停交易;
2、持有已交易品类邮币数量超过该邮币可交易数量50%的用户可提交停牌申请,申请经邮币交易平台核准后方可发布停牌公告,具体停牌时间、恢复交易时间等内容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3、邮币交易平台可根据邮币交易价格波动或市场运营情况适时发布停牌公告,具体停牌时间、恢复交易时间等内容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调整后的邮币停牌规定即日起生效,后续邮币交易平台可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上述规定,并于调整前发布公告通知用户。
特此通知!
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