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邮币卡交易中心
关于加强会员单位合规运营的通知
冀邮币卡字第【2016】48号
各会员单位:
为顺利实现河北邮币卡交易中心发展战略,推进企业稳健发展,维护合法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正当权益,促进会员单位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实现持续规范发展。交易中心各会员单位应规范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积极引导参与者树立正确的交易和投资观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交易中心规则等制度的规定,现作出如下通知:
一、遵守开发投资者行为规范
1、会员单位须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开展业务时应根据客户的身份、资产、风险偏好、交易和投资目标等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揭示、教育等工作,引导客户在充分了解邮币卡交易市场特点的基础上参与交易相关业务。
2、会员开展业务或进行宣传时,不得夸大交易的收益,不得仅宣传收益而不提及风险。对于投资者就其提供的投资产品或者相关服务提出的疑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3、会员开展业务或进行宣传时不得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不得承诺与投资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各会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禁止会员及其下属所有员工未经许可使用交易中心的LOGO或其他可能使公众产生混淆、误解的有关标识、图案、文字等。
5、会员在开展业务中不得有任何违规违法的行为,否则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遵守维护投资者行为规范
1、严禁代投资者开立交易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代投资者填写开户申请资料、代为签字、代为在网上开户。
2、严禁代投资者保管交易账户及密码、银行卡及密码、身份证件等重要物品或资金。
3、严禁会员或其工作人员以任何诱导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宣称知悉内幕消息、自诩为投资高手或承诺保本收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等方式),引导投资者进行交易或代客理财。
4、严禁会员单位或其工作人员为投资者提供委托理财业务或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严禁对投资者交易账户全权代理操作。
5、严禁干涉投资者正常交易,严禁会员单位或其工作人员故意阻止、延误或改变投资者下单指令,诱导、引导投资者进行交易;严禁建议投资者交易具体至买入、卖出点位等变相代客理财行为。
6、会员及其分支机构在为投资者提供行情分析信息时,在其官网、微信、短信等媒介发布的品种投资研究报告、品种评论,投资建议等必须添加免责声明及风险提示。
三、严禁不当宣传
各会员单位在对外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宣传推广、电话推广、媒体推广、宣传资料印制等)过程中:
1、不得冒用交易中心名义,应以“河北邮币卡交易中心××号会员”或其他形式明确表明会员身份;
2、宣传内容应与事实相符,禁止虚假宣传、夸大宣传;
3、发布宣传信息须经交易中心审批,禁止擅自以各种形式对外发布宣传信息;
4、除转载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外,未经交易中心许可,不得擅自发布任何有关交易中心的信息;
5、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或手段,干涉交易中心其他会员的招商活动,或擅自以交易中心名义私下招收会员。禁止恶意宣传,诋毁、攻击交易中心及其他会员单位;
6、出现突发事件、异常情况等,未经交易中心同意不得对外发布和传播信息,防止造成不良影响;
7、不得以交易中心业务名义宣传非交易中心业务;
8、不得以交易中心及会员单位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四、投诉处理
会员切实完善其自身投诉途径并向所有投资者公示,设置专人或专岗负责处理投资者投诉,切实做好投资者投诉处理,积极化解交易纠纷;定期向交易中心通报投诉事件数量及其处理情况。
五、违规处罚
交易中心将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以及现场稽查和其他稽查的方式对会员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合规检查,若会员存在违规行为,交易中心将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对会员单位违规行为处以不同类型的处罚。
全体会员单位应切实遵守交易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开展业务,创造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同时倡议广大投资者对于会员违规行为,通过交易中心合规部门积极进行投诉,对于会员违法行为通过司法部门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交易平中心将维护市场合法秩序,严格监督旗下会员机构,绝不包庇任何违规违法行为。对于个别打着维权旗号,谋取钱财的非法行为,交易中心将(已)移交公安机关及司法部门处理。
特此通知!
河北邮币卡交易中心合规部
201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