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邮币卡交易中心
关于《1969年湖南省粮食指标划拨票拾市斤
——农业学大寨》藏品托管的公告
冀邮币卡字第【2015】16号
经河北邮币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交易会员申请,由中心粮票上市鉴评组委会研究决定,《1969年湖南省粮食指标划拨票拾市斤——农业学大寨》(简称“农业学大寨(拾市斤)”)进入托管流程(见《托管藏品信息表》)。中心将对交易会员申请托管藏品统一组织相关专业鉴定,具体事项如下:
一、托管藏品信息表
藏品名称 | 藏品 代码 | 简称 | 单位 | 最小托管数量 | 托管价 | 鉴定费 | 托管费 |
单位:元/枚 | |||||||
《1969年湖南省粮食指标划拨票拾市斤——农业学大寨》 | 700001 | 农业学大寨(拾市斤) | 枚 | 1000枚 | 399.00 | 2.39 | 11.97 |
二、鉴定标准
1.粮库回收原包托管(社会上流通后由粮食局粮库回收的粮票);
2.藏品必须是粮库回收原包装、无残缺、无发霉,7品以上品相;
3.由于本品种存世量非常少,为保证本次入库质量,凡入库托管的必须是封包上盖有粮食局印章或贴有粮食局入库标准签字单据的粮库原包;
4.如果是全新原包,入库前自行使用荧光灯等仪器进行自检,合格后才送货到我中心。
三、申请托管时间及方式
托管藏品信息表中藏品均可在2015年11月 2日09:00—11:30 ,13:30—15:30 通过登陆交易客户端提交托管申请。
四、藏品鉴定时间、地点
中心将统一电话通知通过托管申请审核的托管人参加藏品鉴定入库的时间及地点安排; 通过审核的托管人须自行将藏品送达指定鉴定地点。
五、鉴定托管流程:
1.托管人须是已注册并完成银商绑定的中心交易会员。
2.托管人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陆本中心交易客户端→邮币卡业务→发行申购→发售业务→库转交易→在线委托申请,完成藏品的托管申请注册,并阅读《持有人承诺书》。
3.中心将对托管申请进行审核,托管人查询审核结果途径为:登陆中心交易客户端→邮币卡业务→库转交易→托管申请查询。若托管申请通过审核,中心交易客户端托管申请查询结果为“仓库初审通过”;若托管申请未通过审核,中心交易客户端托管申请查询结果为“仓库初审驳回”。
4.藏品托管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文件: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藏品托管申请书》、《持有人承诺书》;
b)如委托他人申请的,除《藏品托管申请书》、《持有人承诺书》外还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c)如机构申请还须另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以上文件须复印并加盖公章。
5.本中心鉴定费收取按照本公告所发布信息执行(收取标准见上表),鉴定费现场收取。凭交款凭证进行藏品鉴定。
6.托管人递交的鉴定藏品,因藏品真伪、瑕疵等因素导致无法进入本中心托管库,其鉴定费不予退还。
7.托管人依据鉴定合格数量及本公告发布信息现场缴纳托管费后,办理入库交收手续。
8.挂牌藏品如有提货需求,请于交易时间内通过客户端提交申请,新一批挂牌藏品上市交易10个交易日后方可申请提货。
9.上述藏品鉴定托管流程完成后择期挂牌上市交易。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中心所有,未尽事宜本中心有权修改与补充。
联系电话:0317—3200312, 13323070443, 13393211055
河北邮币卡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31日